各学院:
为做好今年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具体办法请参照《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南通大学学生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二、各学院参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的人数,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单项奖学金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数的1%。
三、各学院在完成所有学生的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后,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于9月19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电话:85012166,邮箱:xsglk@ntu.edu.cn,联系人:杨岚岚)。需要上交的材料:1、2010—2011学年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2、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加盖公章);3、综合测评排名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4、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数据录入表(电子文档);5、奖学金财务发放表(电子文档)。
附件:
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录入格式的说明.doc
学生工作处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