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12.13日,为纪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建筑工程学院组织师生多形式开展主题纪念活动。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12日晚,学院组织80名党员代表、学生骨干举行“铭记历史勿忘国耻”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烛光祭”主题活动。同学们点燃摆成心形图案和“12·13”字样的蜡烛,默哀、祈祷,并在祈福横幅上签字留名,深切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
13日,学院团委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南京大屠杀:我们不会忘记》倡议书,各级团学组织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平台上进行转发,第一时间号召师生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警示大家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同时,青年团员自发印制国家公祭宣传展板放置二食堂门口,向青年学生昭示了那段不忍回首、不能忘记的屈辱史,令许多师生驻足,他们唏嘘不已,表达出对死难同胞的无限缅怀和牢记国耻,振兴中华的决心。
本次活动是学院“学在通大 青春建功”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之一,旨在激发广大青年的爱国热情,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青年学生深刻认知中国独立解放经历的历史苦难,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年代,培养青年学生面向未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传递正能量。(王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