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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南通市侨联等单位共建南通市涉侨权益保护协同研究基地
发布日期: 2024-11-19 阅读人数: 1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涉侨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11月18日下午,我校与南通市侨联、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法学会、苏州大学共同签署《南通市涉侨权益保护协同研究基地合作共建协议》。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朱城与南通市侨联主席蔡宏伟共同为“南通市涉侨权益保护协同研究基地”揭牌。

江苏省侨联基层建设(权益保障)部副部长方波代表江苏省侨联对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就进一步推进涉侨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涉侨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意义;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努力夯实涉侨法律服务基础;三是深化协同合作,健全完善涉侨法律服务机制;四是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涉侨法律服务效能。

蔡宏伟在讲话中指出,研究基地要坚持高点定位,在加强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研究上当先锋;坚持以侨为本,在提升涉侨法律服务工作质效上出实招;坚持蓄势赋能,在打造涉侨法律服务工作品牌上寻突破。

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姜朝晖与南通市侨联等五家单位共同签署基地合作共建协议。根据协议,合作将聚焦涉侨权益保护工作需求,结合各方组织、资源、平台等,坚持部门高校共建、深化协同联动,打造高水平涉侨权益保护协同研究基地,发挥协同育人平台、实务实践平台、工作交流平台、理论研究平台作用,更好实现实务部门与高校优势互补,为优化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持,进一步增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归属感和法治获得感。

会议邀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上官丕亮教授作了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推进涉侨法治建设》的专题辅导。会上还成立了南通市侨界法律顾问委员会,我校商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宋超被聘为委员。

商学院(管理学院)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