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扎实推进学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建设,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辅导员育人品牌,探索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和实践范式,现决定开展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立项及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辅导员“领航工作室”持续资助
1.考核对象:
在首批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建设中,工作扎实、成果显著、实践范式可在全校乃至全省推广,工作室主持人愿意继续加强建设的辅导员工作室,可提交申请,获学校连续资助。
2.考核要求:
学校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在学术研究、工作亮点、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1)有年度工作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举办校内交流报告或学生讲座,开展学生工作研究或实践活动。
(2)工作室经过三年建设,形成鲜明的品牌特色,开展的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广为认可。
(3)工作室团队能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申报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发表学生工作论文。研究成果有可操作性,可在学校范围内复制推广。
(4)工作室成员汇编形成自己的工作案例集,能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工作案例等评比活动。
(5)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类校级及以上辅导员活动,积极申报各项课题。
(6)工作室成员在获得表彰和奖项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全校辅导员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
二、第二批辅导员“领航工作室”中期考核
1.考核对象:
学校支持建设的第二批辅导员“领航工作室”。
2.考核要求:
(1)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以来工作回顾,举办校内交流报告、讲座情况,常态化开展学生工作交流等方面情况。
(2)工作室品牌建设、特色打造、实践活动开展和取得的育人实效(包括活动频次、活动覆盖面、活动报道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3)工作室成员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心理健康、学业学风、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在论文发表、课题立项、参加各项竞赛(如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教学技能竞赛、案例征集评选等)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情况。
三、第三批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立项申报
1.申报对象:
申报人(即“领航工作室”主持人),应为我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须满5年,应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
2.申报要求:
每位申报人(即工作室主持人)限申报1个“领航工作室”项目,每位辅导员限参加1个工作室项目,每个学院(以申报人所在学院为准)限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团队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务职称结构合理,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1年(含)以上人数占比不低于80%,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吸纳校内相关专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专家和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团队工作。
3.申报方向:
此批“领航工作室”围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方案需具有明确的目标、清晰的思路和具体化的任务安排,注重实际操作性和可行性。申报人所属的学院应提供必要的场地支持。支持辅导员开设个人工作公众号、视频号,打造辅导员个人“IP”形象。
4.申报书要求:
申报书应包括:(1)工作思路含选题、背景意义、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实施计划与工作机制、预期成果与远景目标;(2)工作基础与已有经验;(3)经费预算(应聚焦工作室核心任务的完成,将重点放在打造特色、推广品牌、购买研究资料、组织研讨交流活动,学院推荐意见栏需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
5.支撑材料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文字、图片及其他辅助资料等。
四、评审与管理
1.组织评审: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和考核。
2.立项管理:
第三批立项工作资助每个工作室1万元建设经费,首批持续资助工作室资助金额为5千元,一期拨付建设立项经费50%。各工作室每年年初提出工作计划,年底开展工作室建设考核答辩,考核合格者,将连续资助;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3.工作要求:
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持制定工作室中长期建设方案,确保工作室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对于3年建设成果突出的工作室给予适当工作经费奖励,并将工作室成果予以推广。经申报被评为省级辅导员工作室的,学校予以场地资助。
4.其他说明:
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应提前提出申请,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离职,以确保工作室正常运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批次工作室主持人于11月25日填写相应的申报(考核)表,并将表格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思想政治教育科(综合楼329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负责人+第X批领航工作室”命名发送至邮箱:szjyk@ntu.edu.cn。各申报人需准备汇报PPT,拟于11月底前开展申报(考核)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施旋,联系电话:85012164。
附件1:南通大学辅导员首批“领航工作室”持续资助申报表.doc
附件2:南通大学辅导员第二批“领航工作室”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3:南通大学辅导员第三批“领航工作室”立项申报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