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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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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9 阅读人数: 12

各学院:

  为科学全面地评价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实绩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考评工作对辅导员、班主任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17年第43号令)、《南通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辅导员、班主任的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工作满一年的辅导员、任期满一学年的班主任。

  二、考评原则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相互测评、学生评议、组织考评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三、考评内容

  对辅导员本年度、班主任上一学年的工作进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

考评指标采用《南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南通大学班主任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南通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调查问卷》(详见附件1-3)。

  四、考评平台

  考评在“智慧通大”学工服务平台辅导员考核系统中进行。

  五、考评程序

  1.个人总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整理提交工作日志、谈话记录、听课记录、获奖证书等工作资料和相关成果,并在“智慧通大”学工服务平台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

  2.相互测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按照《南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南通大学班主任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开展相互测评。

  3.学生评议:学院组织学生通过辅导员考核系统填写《南通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调查问卷》,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满意度测评。学生的有效抽样数不低于其所带学生数的30%。

  4.学院评议:学院成立考评小组,按照《南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南通大学班主任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结合辅导员、班主任提交的谈话记录、听课记录、获奖证书、研究论文等工作资料和科研成果,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并根据考核标准,结合相互测评和学生评议情况,测算被考评人最终考评得分,给出考评评语和等第。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拟推荐为校级优秀辅导员的人数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15%,拟推荐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人数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5%。

  5.学校评议:对考评等第为“优秀”的辅导员,学生工作部组织抽查;班主任考评结果由各学院自行审定,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对学院推荐的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校级优秀表彰人选。

  六、考评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了解考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重点考察辅导员、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三深入”及“五个一”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方面,并把相关部门反馈的考风考纪、学生晚归、宿舍违纪、参加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等数据作为重要参考。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考评程序,落实好考评各个环节,认真查看工作台帐,结合《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文件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3.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考评工作,并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登记表、校级优秀辅导员审批推荐表、优秀班主任审批推荐表(附件4-7,双面打印)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329办公室,拟推荐校级优秀辅导员同时提交支撑材料。

 

附件:辅导员班主任考评材料、考评登记表、优秀推荐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