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规章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作;
3.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的教学及教务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和开展个案咨询、团体辅导、心理热线、心理测量等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并规划、建设和维护好服务场地、软硬件设施;
5.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工作、心理问题重点关爱学生排查干预、心理问题学生周报和心理危机学生管理等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等工作;
6.负责指导和督查各学院落实“三遍一会八必谈”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
7.负责大学生心理协会三级组织建设,并维持其高效运作;
8.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
10.负责南通大中专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校大学生婚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学校、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